朱令背着吉他走出琴行,冬天昼短夜长,此刻天已经黑了。
他想起自己还没在有为县好好走过,此刻便不想着马上回家,而是四处闲逛。
在路过一处美食街的时候,一股子带着香味的油烟钻进朱令鼻孔,朱令咽了下口水,找了一个大排档坐了下来,点了一碗面。
正当他吸溜的时候,一阵歌声传来。
“爱来不来,爱走就走,反正我的身边也不是没人停留……”
“那无法忍受的忧愁,那无处安放的温柔,哦~”
朱令抬起头来,不远处的一座人行桥上有人自弹自唱,麦克风扩大声音后传得老远。
歌词听上去矫情的要死,歌很一般,但是唱的还算不错,朱令把面碗里的大排和卤蛋快速吃完,然后就沿着声音跑过去了。
上了桥以后,才发现不止一拨人在表演,有两伙人,为了不让声音混在一起,分别跑到桥的两边,各自唱着各自的歌曲。
2007年,在有为县这样的小县城,街头表演还算是新鲜事物,再加上唱歌的都是俊男美女,很轻易地就引起了围观。
没过多久,一曲作罢,主唱调着琴弦,这时一个大妈走上前来问道:“小伙子,你会唱《祖国的太阳红彤彤》吗?你给我唱一个。”
主唱是个长相帅气的男生,低着头用绒面步擦拭琴身,头也不抬地道:“不会。”
大妈有些失落地退下,看到朱令后,看着他也背着一样的琴,问道:“小伙子,你会唱吗?”
“不好意思,阿姨,我也不太会。”
这时那帮人才注意到围观者中间有个背着吉他的人,顿时警觉起来。
人们都对同行有一种天然的警惕心理,搞艺术的更是这样,生怕被同行轻视,甚至有用自己的才华折服同行的心思。
如果表演过程中有同行观看,这些人更是打出十二分的精神来。
而朱令看着这些人,倒是没有什么对同行的防备心,只是看着他们手里的全单吉他,和地上的高档音响,心里想道:这帮人很有钱啊……
“同学,你们好。”想到这儿,朱令主动上前打起了招呼,“你们的歌不错,不过我好像没听过,叫什么名字?我回去搜一下。”
这个小乐队里有三男一女,其中的女生笑了笑,“这首歌还没发,是我们峰哥自己写的。”
说着,朝主唱一努嘴。
主唱叫秦雨峰,抬头看了朱令一眼,道:“名字我还没想好,这首歌不完美,我还在修改。”
秦雨峰看了一眼他背后的吉他包,“你会弹吉他?”
“弹得不好。”朱令笑道。
“没事,都是玩儿的,谁也没那么专业。”这时一个眼镜男生笑道,“兄弟你要不要试一下,帮忙伴奏一波?你不是带着吉他了吗,就用你自己的。”
朱令想了一下,道:“也行。”说着,他打开吉他包,把吉他拿了出来。
然而就在他拿出吉他的一瞬间,那几人同时沉默了。
朱令用的是把崭新的粘合板吉他,是所有吉他中最低质的一种,音色很差,一般只是给新手作练习之用的,在他们眼里跟烧火棍没什么区别,而老手根本不会买这种吉他。
秦雨峰皱了皱眉,看向朱令的眼神中便多了几分不耐烦,原来只是个菜鸟。
他最烦这种人,一点自知之明都没有,你刚刚也不是没听我们的歌,你以为凭你的水平能跟得上?
“弹哪一首?有吉他谱吗?”朱令问道。
“呃……”眼镜男看了秦雨峰一眼,他的脸已经阴的能滴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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