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61 思想恶魔(7)四大判决(1 / 2)书生见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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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二场心理学大会中,王寒从木犀草号事件讲到阿戈皮姆的故事,将大航海中的孤独绝望与神秘恐怖讲了个透彻,他讨论了法律与道德,严厉抨击批判弗朗茨发言中关于英吉利帝国中某些人的奇诡异端丧失人性的怪癖,就像生活在现实世界里的“吸血鬼”,他还做出了“人不能百分百理性”的结论,因为百分之百理性的人,其实只是会计算的机器。

萨罗塔这个西方人不仅外貌刻薄,说起话来也是给人一种牙尖嘴利的感觉,他的表情艺术十分丰富,招牌动作是皱眉耸肩,仿佛在对别人说“你这样很不妥”“我无法接受你的看法”,总之非常麻烦,不管在场众人如何唏嘘与痛斥,他依然选择不断起立对王寒发起挑衅,与之辩论,他的任务就是让王寒下不了台,为此可以赚到二十万美金。

但王寒的应战能力早在全国辩论赛时就已经熟练,如今更是已入上乘,根本不受萨罗塔无赖举动的钳制,反而经常三言两语轻描淡写就令萨罗塔反应失常,就像他在提及“理查德·帕克”这个名字的时候,萨罗塔会止不住的去想是天意还是偶然,最终生出一种细思极恐的感觉。

第二场心理学实验终究还是结束了,以“道德”的胜利告磬,不管绝境之下会不会有人不得已闭着眼睛吃上两口,但意识清醒的他们是不会选择这样去做的,这种可以令人感到恐惧的行为,如果有朝一日自己如行尸走肉般麻木的去做了,那一刻的自己也一定早就不是“真我”。

这一场演讲结束,王寒正式在心理学界名动天下,第一场实验时全球很多国家的同行学者都还没有反应过来,或者没有及时关注到南都大会这一场旷世之作,但经过了“电车难题”后的南都大会,已经成为了各国媒体的焦点,而关于“食人困境”中对死者的看法问题,也在西方世界引起广泛争议,甚至有些地域还因此开展起了轰轰烈烈的简化葬礼运动,对抗葬礼中的各种奢靡,以杜绝盗墓贼这种人见人厌人人喊打的地下老鼠的光顾。

一时间,不少顶级心理学狂人的目光终于投注过来,这个叫王寒的华夏男人,在做一些对他们来说吸引力极大的事情。

而王寒紧随其后的举动更可以说是一个爆发点,在第二场大会结束后,他再次登上J站平台,发布了一些内容,就如同“电车难题”结束后他发布了“枪击实验”和“法官困境”一样,作为一种拓展,给感兴趣的人看。

“某天,五位美利坚洞穴探险协会的会员,一起到该国的一个石灰岩洞去探险,当他们深入洞穴的时候,意外突然发生,山崩导致了巨大的岩石滑落,挡住了他们逃生的唯一洞口。

由于这几位探险者非常谨慎,已经事先把探险的位置告知了探险协会,并且声明,如果失去联络,就可以发动救援。因此,在事发之后,一支营救队伍火速赶往出事地点,但是由于山崩不断发生,洞穴地处偏远,营救难度极大,受困者以随身携带的无线电与外界保持联系,但不久后无线电也中断了。在历时32天牺牲了10名营救队员的情况下,营救才最终获得成功。

让营救队伍感到意外的是,走出洞穴的只有四个人,那个名叫威格摩尔的探险者,却成为洞中的一堆尸骨。

由于这支五人探险队伍只带了勉强够吃的食物,洞里没有任何可以充饥的东西,因此他们在洞里实施了一个惊人的方案,五人约定以掷骰子的方式选出一名牺牲者,让另外四人杀死后吃掉他。成员之一的威格摩尔是最早提出这一建议的人,不过他在掷骰子前决定撤回主意。但另四人仍执意掷骰子,并且恰好选中威格摩尔作为牺牲者。

获救后,这四个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各位,你们认为他们应该被判有罪还是无罪?注意,这不是一个道德问题。”

必案一出,反响极大,很多人纷纷去查阅资料,想在各个国家宗卷里找出这样一个案件,然而却根本不可能找到。

最后众人放弃搜索,开始专注于讨论王寒的问题,有的说这不是跟木犀草号案一样吗,应该判刑,但可能又会有类似特赦的事情发生。有的则说这个案件比木犀草号案复杂,疑点重重,探险者虽然被困山洞,但通过无线电与外界有过接触,甚至还询问了山洞外的官方人士关于牺牲一个人以让其他人都活下去的做法的可取性,然而外面的人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后来无线电中断了,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许是威格摩尔想要杀人结果反被杀,毕竟他是第一个提出这个主意的人……

众说纷纭,短短两个小时网络观众就给出了各种答案。

再三个小时过去后,人们惊讶的发现王寒又在J站发布了新的内容,紧接着之前的案情:

“由于洞穴案情况的特殊,引发了法官群体的争论,每位法官对是否应该给被告定罪给出了截然不同的观点和理由。

五位大法官的意见不一各自争论不相上下,初审维持了有罪判决和量刑,四名幸存者最终被执行了死刑。但是五十年之后,当地警方意外拘捕了一个独居老人,发现,他竟然也是当初参与洞穴杀人事件的幸存者,于是警察官就对他提起了谋杀罪的指控,在被判罪以后这名幸存者因为不服判决而上诉到最高法院,考虑到五十年前对于同一案件的判决并没有获得多数票同意,而且也没有任何两个法官给出完全相同的意见,因此高法院决定重新审理此案。

法院坐镇的九名大法官发表了不同的观点,四票支持有罪,四票支持无罪,一票弃权。和五十年前的情况一样,因为正反观点相当,法院依然维持有罪判决和量刑,最后一名洞穴案件的幸存者也被执行了死刑。”

王寒发出了这么一段。

正讨论的热火朝天的众人懵了。

被判死罪?就这样干掉了?还以为有什么悬念呢!

可是有一些人却有着完全不同的关注点,王寒说的这个案子,两次审判,结果一共形成了14份判决意见,可谓世所罕见,他们总觉得王寒意犹未尽,一张良弓拉满,正在引而不发。

果然,等到几个小时后,王寒再次发布了新的内容:

“在审理此案的过程当中,一个被争论过的问题是:该国的法院对此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福斯特法官认为该国法律不适用于这个案件,他的理由是,法律的存在是为了更好的保护人类,一旦法律不再能实现这一目的,法律的意义也就不存在了。所以古罗马的政治家西塞罗才说,为了自由,我们做了法律的奴隶。如果不能保护自己,人们没有必要给自己套上绳索。并且人类制定的法律只适合治理“文明状态”下的社会,而洞穴就不符合这个条件,它有些类似于原始人在自然环境中的生存状态,在原始环境当中,捕猎是动物的天性。因此福斯特法官认为,法律不适用于这个案件,被告是无罪的。”

就这么一段。

这……众人看得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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