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宇隔着几米看着这一幕,触到了泪点。想起小时候,厂区家属院里几个小伙伴一起去旁边农民种的玉米地里偷玉米,被老汉发现了放狗狂追,最大的那个断后,掩护他们跑掉,自己被捉住,不仅被狗咬还被老汉暴揍一顿。小时候不懂事,不知道有个哥哥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长大一些了,懂事了知道感恩了,那个大哥哥却因为在松花江里摸蛤蜊踩进挖沙坑里淹死了。
他擦了擦眼角,笑着走过去。
“小伙子们!”
“啊?”那大哥慌慌张张地站起来挡在他身前,生怕他把吃的要回去。
“想不想天天有吃的?”
“天天有吃的?怎么可能?”一个少年噻道。
“跟着我,就能!”大都督指了指自己胸脯。
“跟着你,干什么?打劫吗?”大哥问道。
“不打劫,当兵!”大都督一字一字地说。
“当兵?兵是什么?”几个少年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脸上都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
“兵就是战士,跟敌人对抗的人,保家卫国的人,为了理想而奋斗的人!”大都督解释道,说这么多也不知道他们听不听得懂。
“真、真的天天有这么香的饽饽吃?”那大哥眼睛里放光地问他。
“天天有,还会有肉吃,有酒喝!”
“行,那我们当,当这个兵!”大哥忙把四个弟弟都从草垛子里面拽出来,站成一排,接受大都督检阅。
“你们、你们都叫什么名字?”大都督背着手,挨个看着这些皮包骨的小子。
“没名字,都是孤儿。我最年长,他们就叫我大,后面依次是二、三、四、五!”那大哥说道。
大、二、三、四、五?还端得是有趣。
“好,那从今天起你们就跟着我,参军入伍。吕布,这哥五个就跟着你,教他们拳脚功夫和人伦道理。”周宇冲着吕布说。
“诺!”吕布雄浑霸气地答应着。
“且慢,我给你们五个起个名字吧,要不然叫起来怪怪的!”大都督挠着头皮。
“来,站好。你们就叫大宽、二柱子、荞麦棱、韭叶、毛细!”周宇突发灵感,说着说着自己都淌哈喇子了。
卡曼城。
一连好几天,零零星星溃败的军队不断从前线撤下来。载倒在路边、街角、墙下的卡曼士兵垂头丧气、疲惫不堪,眼里流露出一丝焦虑,脑子已经失去作用,只能出于惯性地整理一下装备,听到号角声再次出发。那些断腿折臂的也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该悲伤,反正是不再需要去城墙上了,也不再需要直面死亡,也许将要面对的是死亡后面的事情。
站在城楼上的法希尔焦急地来回走着,两只手不知道往哪里放,一会儿举在头顶,一会儿背在身后。
“报!”一个斥候满面黄沙地扑倒在他面前。
“怎么样?”法希尔急切地问道。
“报告城主大人,车车部落说、说大都督不在城内,也、也无兵可借。”
“然、然后呢?没了?”法希尔瞪大了双眼,里面充满了绝望。
“然后,新任部落首领贝尔曼说,说大都督给您留了一句话。”士兵咽了口吐沫,显然许久没能饮水。
“什么话?”
“坚持十日,敌兵必退!”那士兵说道。
“十日、十日?开什么玩笑,就连再坚持一日都是奢望。大都督啊大都督,你这是要玩死我啊!”法希尔捶胸顿足,老泪纵横。
远处战鼓声不断,从通道那边攻过来的土王军队阵型整齐、旌旗猎猎。十余架巨大攻城车一字排开,每辆配有百十号士兵。八十人喊着号子向后拉拽弹射器,脚踝深没入沙,面目十分狰狞,可见拉力之巨。待簧弓到位,又有几十名兵士滚着巨大的石球压在弹板之上。
“放!”攻城队队长手中红旗一挥,十几个巨大石球“咚”的一声齐齐弹射而出,在空中划出集束抛物线,准确无误地砸在卡曼城城墙和城门楼之上。
轰、轰,城墙剧烈地晃动着,法希尔一个站立不稳,栽倒在旁边的将军身上,那人连忙扶起他。门楼上方的石壁卜啦啦掉落下的碎石砸了他一身一脸,甚是狼狈。
这已是土王军队第二天攻城了。法希尔没有任何应对之法,他环顾四周,这些断言垂危的卡曼城完全是靠他们这些自吹自擂之人肩膀支撑的军官们,貌似随时等待命令进攻,又随时准备逃跑或投降。苦笑,自然而然地爬上法希尔的面颊。是啊,对于他们来说逃跑或投降没有什么区别,都可以保住性命。而自己,不可以。他只能在战死或者投降后被杀死中选择,这就是一城之主的悲哀。突然,他有一丝怀念被乌尔囚禁的日子了,那时至少还有命在。
“弓箭手!弓箭手呢?为什么不反击?”法希尔怒斥其中一名军官。
“城主大人,敌军距离太远。弓箭距离不够,那投石车可投二百丈之远,我们、我们的弓箭只有五十。。。”那弓营主帅越说声音越小。
“那就只能等死了?”法希尔看着远处黑压压的一大片人马,一屁股坐在地上。
整个卡曼城笼罩在一片沉寂当中,人们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默默等待着,等待着战胜者的到来。要不是卡曼工匠的能工巧手,建造出这结实耐用的城墙,恐怕那巨大的投石机便用不上三五回合,便砸烂城门、砸破城墙,此时的卡满城早已血流成河、哀嚎一片了。
不过,也只是时间问题,破城是早晚的事。至少在绝大多数兵士和百姓眼中是这样的,他们必须早作打算,提前准备履行战败者的义务,必须表现出谦恭温顺,或许能保住一条命。当然,决定这一切的不是别人,正是此时坐在敌军帅位上的大军主帅,他能决定这一万多人的生死。
那人不是别人,正是土王麾下第一猛将图兰巴。传言此人嗜人肉、饮人血,十岁便能生裂虎豹,十八岁已百战成名,擅长攻城、屠城、长途奔袭,自出道起未尝败绩,恶名远播、闻者胆寒。
此时,他端坐中军帐内,目空一切,手里把玩着一个骷髅头骨。画满死亡符号的面孔和上身,让人不寒而栗。库兹西亚大陆上的每个酒吧里的吟游诗人都会唱诗,其中便有这样一首:图兰巴、图兰巴,放下你的屠刀吧。每个被你焚毁的村庄,都是别人挚爱的家啊。如果把被你喝掉的血泼洒,怕是能染遍库兹西亚所有的沙。如果把被你啃噬的枯骨堆砌,怕是能一直排到海角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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